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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方面在职研究生论文范文 与高校招生办参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角色与路径类专升本毕业论文范文

分类:本科论文 原创主题:综合素质论文 发表时间: 2024-03-21

高校招生办参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角色与路径,本文是关于综合素质类函授毕业论文范文与综合素质和路径探讨和招生办方面函授毕业论文范文.

摘 要: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自首次提出到如今经历了十余年的探索,高校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地位、角色和作用始终不明确.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规定的明朗、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和实施素质教育现实背景的需要,为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了可能性.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理应承担起主人翁、设计师和裁判员的三重角色,改变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的人才评价观,制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方案和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考“硬挂钩”的方式,为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可行路径.

关键词:高校招生办;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17)03-0065-06

一、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现实背景

2015 年2 月15 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相关高等学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上海市率先明确了高校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同时,也有研究者明确表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为高校招生服务,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对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最有发言权和解释权的是各大高校,那么高校在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过程中就不应该置身于事外,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应付心态.反思当今进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种现实条件,笔者认为这些条件为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一)政策规定支持:高校由“被动等待”者变为“责任主体”

从2001 年实施新课改到如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政策文件.通过对这些政策文件进行文本分析,我们可知高校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由模糊到逐渐变得清晰.

2001 年6 月8 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呼吁高校在人才的选拔方式上做出实质性的改变.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初衷之一也是为了改变目前单一的人才选拔制度.因此,二者在改变人才选拔制度上具有统一的认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提出是为了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服务的,两者在目的上并行不悖.

2002 年12 月30 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高中应探索建立综合性的评价体系,……逐步使中学对学生的评价记录成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进一步明确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该在高校招生中发挥参考作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招生之间具有了政策规定上的保障.

2008 年1 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高校在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上主体性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高校为了形成多样化的人才选拔制度也需要其自身主动做出改变.

2014 年9 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这表明了高校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具体作为.即高校在招生录取中并不是被动地等待,而是合理运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作为.与之前的政策规定相比,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意味着高校不再是处于“幕后”的等待者,而是走向“台前”的参与者.

2014 年12 月10 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中规定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 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与上述的实施意见相比,这份意见更加明确了高校使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办法和指导意见.因而,从两份意见中我们可以明确地体会到高校参与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责任越来越明朗.

高校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应由“被动等待者”变为“主动出击者”,履行挑选适合本校学生的责任.因此,随着政策规定由模糊到清晰,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会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信息技术使用:高校由“边缘旁观”到“主动出击”

在以往进行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高校处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边缘地带.高校对各高中学校进行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过程和方法等方面的信息并不清楚,只能被动地等待.但是随着信息技术手段的使用,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的联接可以架起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桥梁.高校拥有大量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和技术设备,通过对高中学校进行电子化信息平台建设的援助,也能够拉近彼此之间合作的距离.从技术条件上来看,为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了可能.笔者认为若仅仅通过纸笔记录的方式进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那么高校可能无缘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因为纸质化的评价记录方式具有信息传递慢、操作过程复杂和难以编码保存等特点,造成了信息交流的不便.但是电子化信息平台的使用具有信息传递迅速、操作方便和易于保存等特点,为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了便利.

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发展、变化中的素质做出评价,说明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高中生需要针对评价的内容不断收集和填写资料,这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作为拥有丰富信息技术资源的高校,通过对高中一对一甚至一对多的信息技术手段的帮助,有利于高校了解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进展以及现实需求.作为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试点区,上海市和浙江省在新制定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都强调信息手段的使用.通过多次的交流互助,高校对高中生的综合素质形成一定的了解.

对于高中学校而言,电子化信息平台的建设也是一个困扰着他们的难题.进行电子化信息平台的建设,也就意味着各高中学校要有一套操作软件或者运行系统.但是对于大部分高中学校来说,学校没有能力自主研发出这样的软件和系统.于是只能花重金请他人为本学校设计软件和系统,再加上后期的运营和维护,这无疑加重了高中学校的经济负担.倘若高校主动为高中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技术和人员培训,无疑是雪中送炭.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的纽带作用能够拉近高校与高中学校之间的距离,使高校成为评价过程中的合作者和参与者.

高校可以通过在网上公布本学校相关专业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以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等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但是,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不意味着高校要全面、全程和全方位地参与所有高中学校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目前,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半参与式的,即高校有权对本校投档考生的综合素质重新进行归类、排序和评价等.

(三)现实环境: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必然要求

1999 年6 月13 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积极推进高考制度改革.”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有利于扩大高校的自主招生权,而且有助于提高我国素质教育的质量.然而,由于考试评价制度尚未产生根本性的改变,导致我国素质教育的落实出现表里不一的情况.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大力提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因此,实施素质教育必然要求高校对接高中阶段的素质教育.高校也是培养学生素质的主阵地.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推行素质教育的真实响应.这不仅是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力回应,也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举措.

从价值取向的引领作用看,这为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扫清了价值论上的分歧.在我国大力提倡和发展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高校招生部门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既是对高中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支持,也彰显了高校弘扬和发展素质教育的决心.因此,发展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为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了契机.

二、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角色

考虑到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可能性,高校招生办在参与评价中应主动承担起以下三种角色.

(一)主人翁——摆正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心态

由于首次提出进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时,法律规定建立以各学校自评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高校并没有出现在法律规定之内.但是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最终的结果要和高考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起纳入高校的招生体系之中,因此,在进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时,高校不应该以旁观者的身份来对待,应该树立起主人翁的身份意识积极参与、引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发展方向.

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首先要改变自己被动等待的心态.以往“大学在录取新生时基本上处于被动状态,等待各省市的招办将‘合格’的学生送到自己手里”[2].但是各省市招办送来的学生有可能并不是最适合本校的学生.高校在选拔学生时也只能在各省市规定的范围中进行挑选,无疑缩小了高校选拔优秀学生的范围.

其次,高校应该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上发挥主导作用.“‘高校为主’即高校在招生中扮演主体角色,真正拥有自主招生权利,能决定招收多少学生、按什么标准招生、最终录不录取学生等问题.”[3]高校要招收到适合本校培养的优秀生源需要其积极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树立起主人翁的心态.换句话说,高校需要具备什么样综合素质的学生由高校自己说了算.然而由各高中学校进行的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淹没在面面俱到的评价中.高校拿到这样的评价结果并不能立即使用,因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成了摆设.高校招生办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应发挥学校和专业的特色优势,即需要学生具备什么样的综合素质由高校自己做主.

最后,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各方面力量.高校通过利用本校的资源优势,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提出适合本校的基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招生录取方案.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一改以往高校在招生中被动等待的局面,在高考招生中真正“动起来”.

(二)设计师——制定适合本校的招生录取方案

目前规定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无法凸显高校对选拔高质量学生的需求.即目前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面向所有学生的一般性评价,无法满足高校对选拔个性化人才的需要,高校也不能按照本学校的特色去挑选适合本校的学生.因此,为了改变这种“供需不对应”的情况,高校应该承担起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设计师的角色.对于需要具有什么样综合素质的学生高校最有发言权.笔者认为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既是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一项应尽的义务.

高校招生办作为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设计师作用的发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是为制定本省市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出谋划策.目前,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制定是以各省市为中心单独进行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高校被排斥在制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之外.各省市在制定和修改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时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而各高校作为本省市政府的智囊团,应积极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起草与制定.二是确定本校的选考科目.各高校要结合本校专业的特色、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等因素确定各专业选考科目.不同院校、不同性质的专业需要的选考科目不一样,因此需要高校对各个专业的选考科目做出明确的规定.三是设计好基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方案.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如何在高校招生中使用是一个现实难题.这一难题,需要高校在招生录取的过程中明白如何制定基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案.对于本校各专业需要什么样素质的学生,高校可采用网上提前公布的方式为投档考生提供参考.同时,也需要高校基于自己的办学理念去制定适合本校的招生录取方案.高校作为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设计师,既要回顾过去,更要开创未来;既要立校实际,也要考虑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设计合理、可行的评价录取方案是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当务之急.

(三)裁判员——对投档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出评价

高校只有在摆正心态之后才会以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承担起设计师的重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终结,反而是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起点.高校可以此机会为契机,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委员组,对参与评价的高中生综合素质做出判断.在以往进行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高中学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形成了“关起门来唱独角戏”的现象.因而,由高中学校单独进行的综合素质评价,公平性遭到了各方质疑.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由高校做出将会大大缓解人们对评价信度的担忧.高校依据对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遴选和招生录取工作.

高校充当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裁判员的角色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高校要制定明确的选才标准.“在录取新生时,大学根据自己的办学理念来对每一位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审查和认定,并挑选适合自己需要的学生.”[4]高校在进行招生录取之前,提前在网上公布本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高校在选拔合适学生前需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明确的标准.第二,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校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使用办法并实施评价.同时,工作小组要接受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监督.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惩罚机制,确保高校参与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时做到公平、公正.第三,录取还是不录取由高校说了算.“高中学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责任是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证明性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而学生综合素质水平的高低应该由大学来评判.”[5]高校对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有最终的解释权.也就是说,高校可参照原有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进行录取,也可对高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重新评定等.

三、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路径探寻

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有可能的,而且也是大有可为的.但是目前为什么高校没有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高校还遵循着传统的人才评价观,主观上不情愿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一直是在各高中学校单独进行的,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找不到切入口和路径.针对以上原因,笔者提出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三条建议.

(一)改变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的人才评价观

传统的以高考为主的人才选拔评价方式,过于注重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查,忽视了学生其他方面素质的发展.以“应试教育”为主的评价选拔方式,是一种只见分数不见内在素质发展的外部评价.为了改变这种单一的评价方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努力弥补“应试教育”的不足.实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进行录取是改变这一不足的尝试.虽然通过考试进行人才选拔,方法比较简单容易,不像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水平考试那么复杂,但是从选拔合适、优质生源参与到本校接受教育的角度来看,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义不容辞的.

同时,笔者认为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绝不是一时兴起,相反具有长远的意义.每一所高校都有自己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理念,对于入读本校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也有所侧重.通过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可严把入门关,挑选适合本校的学生进入学校学习.学生进入大学之后,由于经过前期严格的筛选,他们的综合素质相对来说是适合本校的,这样高校在以后进行教学和日常管理时,任务就会轻松很多.同时,对于选拔出来的高中生的培养,需要高校“从根本上改变学校和教师的观念,尤其是在当下‘分数崇拜、素质冷落’的情况下”[6],只有改变以单一的“分数”选拔人才的评价观,高校才会真正认识到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从主观上愿意参与到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二)制定基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案

如前文所述,虽然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困难重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高校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无能为力.相对于各省市制定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笔者认为由高校制定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指标更具有操作性.尤其是那些具有丰厚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名校所制定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往往更具有导向性.

2014 年9 月18 日,《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2017 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2014 年9 月19 日,《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规定:“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对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网上提前公示是高校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高校制定的基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方案是考生投档的参考依据,也是高校录取的标准和依据.

高校制定基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案,意味着高校要充分发挥自主招生权.对于那些具有优势特长或者某方面综合素质较突出的学生,高校应该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破格录取.这就需要“大学应根据自己的办学理念和特色采取正当的措施对学生的除高考成绩以外的素质进行认定,以发现学生的特长”[7].高校制定的基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案既要考虑到常规学生的需要,同时也要照顾那些偏才、怪才学生的需要.

高校建立基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案,需要高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再次评价.高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比例合成最终成绩,形成“三位一体”的招生录取模式.对于这三者之间的比例划分问题,各高校可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妥善分配.

(三)实现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考“硬挂钩”

虽然国家出台的政策中规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将和高考以及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一并纳入高校招生体系中,但是对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考之间的关系,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主张.有研究者认为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该与高考实现“软挂钩”甚至不挂钩.但是通过目前进行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现状来看,“软挂钩”的方式导致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因而,笔者认为有必要实现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之间的“硬挂钩”.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与高考之间的关系上升到“硬挂钩”的高度.只有实现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与高考之间的“硬挂钩”,才能改变目前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得不到重视的现状.只有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切实重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考试招生中上只见分数不见人的痼疾.

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首先需要借助法律手段确保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发挥出实质性的作用.对于那些只按照高考成绩选拔学生的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应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否则,高校在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时体验不到评价的意义,积极性将受到打击.其次,改变高中学校包揽一切的传统做法.高中应尽可能收集和整理反映出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实证材料,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整理和记录工作.只有高中学校的积极配合,才会降低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难度.最后,确保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确实起到应有的作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实现与高考“硬挂钩”,实质上是希望通过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来倒逼相关责任主体参与到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来.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对评价结果的使用实现了“评用结合”,既解决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得不到重视的问题,同时也用实践证明了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得到了改变.

综上所述,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必然会招致各种争议和问题.例如,高校招生办为什么要参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高校招生办参与高中生素质评价的方式有哪些?出现问题怎么处理?等等.但是不可否认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高校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角色和作用越来越明确.同时,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持续推进也需要寻求新的力量的注入和更大程度上的突破.

该文点评,该文是一篇关于经典综合素质专业范文可作为综合素质和路径探讨和招生办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综合素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不会让农村孩子吃亏 人民网消息,教育部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各地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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