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毕业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互联网金融论文 互联网金融论文题目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论文 关于金融的论文 金融经济杂志社 金融博览杂志 互联网金融风险和防范开题报告 互联网金融期刊 文献综述互联网金融对银行影响 互联网金融国外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论文 毕业论文互联网金融模式

关于互联网金融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和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P2P的风险治理类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互联网金融论文 发表时间: 2024-01-31

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P2P的风险治理,本文是关于互联网金融毕业论文模板范文与互联网和金融和风险治理类毕业论文模板范文.

近年来,作为金融改革、创新的产物,互联网金融依托信息技术、网络环境的深度契合,实现了平台、产品、规模、领域的突飞猛进,对丰富金融业态、降低融资成本、激发民间金融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传统金融无法企及的作用,受到社会的极度响应和积极接纳.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历史不长,相应的法律、监管等缺失或滞后,以P2P平台为主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事件爆发俨然不是小概率,给经济金融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与破坏,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重视,规范和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管理的呼声异常强烈.在此,笔者结合目前p2p网贷平台的风险表现、现实案例进行分析,提出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在众多互联网金融产品中,以P2P网贷的发展最为突出.

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普惠性等方面的特点、优势,加上深度融合信息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导致P2P产品受到特别追捧、特殊青睐,发展迅成燎原之势,真可谓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几乎成了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不仅如此,一些房地产、钢铁、制鞋、采矿等原本和金融“八竿子打不着”的企业,也都纷纷“转战”互联网金融,吸金规模超乎想象.显然,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经济、社会事物.

互联网金融产品大规模的兴起始于2013年6月,以余额宝的出现为标志.到了2014年,包括腾讯、百度、网易在内的国内互联网巨头纷纷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迎来了爆发性增长期.2015年12月底全国P2P网贷平台就达2595家,比2014年底增加1020家,同比上涨65%,实现了其“超常规”的发展.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在营业的P2P网贷平台2800多家,网贷行业贷款余额13170. 47亿元,为同期全国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02%.

来自新华社的消息,P2P网贷交易规模连续以3倍左右的速度增长,从2013年的1000亿元出头飙升至2015年的近1万亿元,上涨288. 57%,注册投资者数量已达千万之众.由于多方面原因,互联网金融业发展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些企业或产品风险问题频发,有的已发生支付危机,倒闭、“跑路”险象环生,招致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受到广泛质疑.

也就是在2013年下半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开始暴露,案件频发,侵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专家、学者、业内人员等进行了广泛研究、探讨.乔玉梅指出,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沿袭多年的经营范围、运作模式、管理理念和竞争格局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问题,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健康运行、避免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朱治豪指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发展的如火如荼,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边界和市场.但是互联网金融业有相应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这些风险都加大了金融市场不稳定的可能性.故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加强安全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政府加大立法力度,共同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闫真宇指出,我国互联网金融日益成为一种新型金融业态,多元化发展趋势迅猛,参与各方内在驱动较强,已是生产消费的一个重要领域,并将对整个金融业产生革命性影响.由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较传统金融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业界、学界要密切关注,对此超前谋划、积极应对.

借鉴部分专家学者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研究分析,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既处于快速发展的成长阶段,也面临凤险累积的重要关头.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已经形成广泛共识,必须尽快完善顶层设计,通过互联网金融立法、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建立起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机制体制,切实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主要风险

据融360的数据:今年1 7月,全国已有828家(约占总数的三成)网贷平台出现问题,涉及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经侦介入等情况.回顾近几年来P2P平台风险的引发,概括起来,这些问题平台主要面临或已经暴发以下风险:

(一)信用风险

现阶段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大多以高回报为诱饵吸收资金,一旦资金链断裂或出现大量赎回,平台的命运就岌岌可危乃至“垮台”.今年以来,P2P行业出现问题的平台已超过800家,仅6、7月就超过100家,而且包括一些名气不小的大型平台.如6月中旬号称“民间四大高额返利平台”之一的唐小僧爆雷,7月牛板筋、投之家、银豆网等知名平台爆雷,道口贷、爱投资等平台出现逾期……毫无疑问,高利率不可避免地带来较高的信用风险.

前不久,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届上海陆家嘴论坛上发出警告:中国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目前,由于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中国经济增速回落、实体经济效益“不济”,高收益的渠道收窄,客观上实现平台承诺的投资高收益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相应的信用风险上升.

(二)管理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长张文汇曾经指出,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监管,网络借贷业务(P2P)、互联网基金销售由银监会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监管,管理明显沿用“一行三会”模式.而互联网金融业态复杂多变,所涉及金融机构小而分散,且以民营为主,经营管理模式与传统的层级模式不同,呈明显的扁平化,传统监管半径和能力难以全面有效覆盖互联网金融领域(如证监机构没有“下沉”到市、县),产生监管“真空”,造成管理风险.

(三)网络风险

中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安全不容忽视.一方面,网络信息安全形势堪忧.据中国社科院2015年发布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首发于网络新兴媒体的虚假欺诈信息占95%以上.而据门统计,我国年均发生网络诈骗案件30余万起,公众损失达100亿元.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决作、发布、传播涉及互联网金融的虚假欺诈信息成本极低、范围极广、速度极快、手段极隐蔽、危害性极大.脱离客观事实的虚假宣传、博人眼球的欺诈广告已成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面临的重要风险.另一方面,一旦遭遇侵袭、病毒攻击、恐怖威胁,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特别是P2P平台缺乏正规金融健全、完善的灾备、危机处置应急机制体制,在面临网络攻击时无法抵御、无力自保,将危及参与者的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系统风险

P2P网贷平台虽然没有冠以“银行”的名称,也不鉴定借款合同(即使鉴定也是服务协议),但*融资借贷业务却是不争的事实.金融是风险行业,涉金融的P2P网贷亦不能“独善其身”,实际上网贷风险已经出现累积触发的现象.一方面,传统金融在加大互联网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融合步伐在加快.所以涉金融的P2P风险的影响不局限于P2P网内,它会通过支付链条、资金链条、信息链条等波及其它平台,乃至正规金融领域,扩大风险的外溢范围,推动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和扩展.

(五)法律风险

总的说来,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还处于成长阶段,有关监管和法律约束尚未跟上,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刚刚起步,导致部分P2P产品有意无意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一不小心就滑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泥潭.据报道,湖北省的天力贷在运行半年发生挤兑、被迫停止运转后,就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的.值得一提的“”,2015年12月被机关侦查,涉嫌违法犯罪.“”崛起也只有短短的半年多时间,也是打着“网络金融”旗号.事实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非法集资500多亿元、待还余额750亿元,波及投资人高达百万之巨.2016年4月初上海市局经侦发微博爆出重磅消息,国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中晋系”相关联的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该案件牵涉面积之大远超之前的快鹿.从规模体量来看,中晋是一家百亿级理财平台.公开资料显示,国太投资组建于2013年,发案时已是多家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一百多家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中晋财务、中晋小额贷款公司、中晋典当行、中晋拍卖行等;非金融行业包括国太航空、酒店、广告、家具、服饰、数码、地产、食品等几十个实体产业公司.中晋资产称其旗下有支付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多个金融类公司.另据其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的投资总额已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其中60岁以上投资人就超过2万.据新华社报道,自2012年7月起,以徐勤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晋系”公司先后在上海及其他省份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租赁高档商务楼,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而发生崩盘.

(六)道德风险

一方面平台出于利益使然,虚假宣传、明星代言等诱惑资金闲置者通过平台获得高额回报.如“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 这是“”广为宣传的口号.许多投资人表示,他们就是听信了“”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另一方面,求贷者编造信息或套取别人信息,超能力、无节制“透资”,不合理消费、不良用途等,都存在道德风险.2年前河南郑州某学院的在校大学生郑某某运用校园网贷平台贷款参与境外失败,身负高达60万元的债务不能自拔,最后不堪经济、道德、亲情等多重压力,不幸饮恨跳楼自杀就是典型的现实例证.据《新京报>记者调查,郑某某所在的网贷平台审核流于形式,普通大学生能够贷款几十万元.由于钞票来之容易,当输钱越陷越深时,郑某某仍自不量力,利用“班长”头衔私自利用同学身份信息、学籍信息等骗取越来越大的贷款图谋“翻身”,导致负债积重难返、难以承受,加之逾期后10余家网贷平台绵绵不绝的催收,加速了郑某某道德底线的坍塌、心理世界的崩溃而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显然,事件整个过程中网贷平台、郑某都有道德缺失、不负责任的问题.但即便如此,无担保、无抵押、无利息的“三无”产品等诱人字眼,仍出现在一些网贷平台的广告里,继续吸引人们的眼球.

(七)操作风险

据了解,平台融资往往无具体的项目支撑,用途脱实向虚的倾向非常明显和集中.受诸多条件限制,P2P网贷平台的尽职调查受限,借款人的信息不可能得到真实充分的反映.很多平台从业人员缺乏必备的金融专业知识、金融从业背景、风险处置历练.加上平台与借款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没有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的体制机制,缺乏风险识别、计量、监测、管控系统,这些都容易发生操作风险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的对策建议

金融就免不掉风险的“陪伴”,互联网金融自然不能例外.所以互联网金融产生、发展过程中,风险防控始终是运营者、投资者、管理者必须格外关注的核心所在、关键所在.、大大集团、三农资本的倒台,投资者的恐慌心理备受“煎熬”,互联网金融行业遭遇信任危机.诚然,一旦爆发互联网金融风险,或许出现较大范围、较大规模的违约事件,并引发对经济社会、传统金融的冲击和危害,进而抑制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网贷平台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既有效弥补小微企业资金缺口,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又为新常态下“普惠金融”和“民生金融”的实现提供了新途径,创造了全新的金融方式和社会价值.正是互联网金融的独特优势确立了其生存发展、做大做强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物联网、电子商务、移动终端的进一步普及,以及云计算和大数据等高新技术的不断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时间、空间不可小觑.当然,P2P平台必须跟上“互联网+”的时代脉络,真正转型升级成为网贷信息*机构,宏图大展才能得以期待.

(一)立法先行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美国,P2P平台的监管架构涵盖了几十项法律、法案、法规.而当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种种乱象,根本问题在于没有法律的规范,立法建设落后互联网金融业务实践.虽然出台了一些行政文件、部门规章、司法规定,如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行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监会等四部门《网络借贷信息*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但效力等级较低,在调整互联网金融交易平等的当事各方之间的关系时,法律效力明显不足,导致有关当事人对自身行为后果缺乏明晰认知的可预见性.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相关监管主体对互联网金融实施监管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无法对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实行有效规范.必须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金融法》,至少国务院出台(冱联网金融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为,依法规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法律风险,让参与者在法律的保障下公开、公正、公平地参与互联网金融活动.

(二)协作监管

互联网金融涉及领域广,针对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监管的背景,统筹各方监管力量显得尤为重要.“一行”、等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防止监管“真空”,全力帮助提升P2P平台的合规性,最大程度地保证平台与“跑路”绝缘,避免借贷资本金通过平台账户进行中转,增强平台的*、撮合功能.监管机构应建立灵活的、紧密的联席会议制度,构筑信息交流、共享渠道,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确保互联网金融置于同正规金融一样的监管框架下,实现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三)行业自律

加强行政监管、严格行业自律,已经成为政府与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的共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标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行业自律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承担制定互联网金融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促进从业机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行业自律惩戒机制等重要职责.成立以来陆续出台包括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各项配套监管办法,这对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业内人士分析,协会作为社会行业自律组织,要按照“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职责定位,立足协会章程等5项基础制度与出台的监管措施相呼应,在内部控制、操作流程、风险定价、信息披露、系统建设等方面,发挥优势、精耕细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自律管理框架的设计,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依法合规公平竞争,打造诚信、健康、可持续的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

(四)教育引导

互联网金融产品必然带有金融风险的特性,合格的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必须经过金融知识金融风险的普及与教育.重点应该加强投资者风险意识、安全理念教育,正确识别虚假信息、正确对待投资收益,理性认知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充分向投资者提示包括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而且明确这一风险、损失显著高于投资类似的其它金融产品.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准,着力提升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法制思维、道德修养、职业能力,培育高素质的互联网金融人才队伍,切实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操作风险,教育、引导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理性选择、理性投资,为社会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在共享互联网金融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五)网络安全

一是信息安全.满足参与者的知情权,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制作、审核、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发布真实、可靠信息,用正面、权威信息占领互联网金融网络舆论“阵地”,铲除虚假欺诈信息的生存“土壤”.二是明确通讯运营商信息安全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促使其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甄别与阻止,掐断不良信息的传播渠道.三是按照<刑法》从重从严从快惩处制作、发布、传播互联网金融虚假欺诈信息的行为,始终保持对互联网金融虚假欺诈信息的高压打击态势.四是开发应用或采购网络安全、防病毒系统软件,构筑坚强、有效的“防火墙”,建立健全危机应急处置机制体制,制定、完善预案,开展相关演练,防范攻击、恶意侵害导致平台瘫痪,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增强内部管控网络风险能力.

此文汇总:此文是一篇关于对写作互联网和金融和风险治理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互联网金融本科毕业论文互联网金融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有帮助.

参考文献:

1、 互联网金融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和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各业务模式在相关领域的影响(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务的优化影响对于普及互联网化的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技术主要是提供融合和辅助的作用 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相互融合对传统金融发展发挥了.

2、 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风险与规制路径 一、引言近代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货币政策较为宽松,中产阶级大量涌现,城市居民对于资产的保值需求极为强烈 受这一需求的影响,金融服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这一时期的金融服务以投资驱动为主,因此回报率通.

3、 互联网金融管理风险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在社会中的不断普及和应用,该方式应用到金融管理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在某些程度上,随着互联网的快速进步和发展,在使用期间也会产生一些问题,特别是风险管理模式的形成,传统的发展模.

4、 互联网金融时代众筹模式的法律风险分析 摘 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不断深入推进的现代化阶段,互联网金融模式也随之不断完善,这就为众筹的发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助推力,相对的众筹也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本质上来看这就是项目发起.

5、 基于P2P网贷平台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摘要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在促进金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 特别是一些P2P网贷平台发展过程中面临风险,有效规避其风险要做好借款人的信用调查;加强相关法律体系建设;提升防范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