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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类有关学术论文怎么写 与风险社会视域下学校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以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为例相关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事件论文 发表时间: 2024-04-18

风险社会视域下学校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以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为例,本文是关于事件开题报告范文与风险社会视域和中小学校园和突发事件方面硕士学位论文范文.

[摘 要]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社会风险与日俱增,如何应对和降低风险的产生是整个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学校作为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的产生关系到学生与学校之间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的安定和谐.妥善、及时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需要学校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包括明确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建立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机构和制定校园欺凌应急预案.校园欺凌危机应对的具体处理程序应包括校园欺凌的发现与报告、调查程序和舆情应对、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等环节.

[关键词]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校园欺凌

[中图分类号] G40-01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1477(2018)12-0076-05

随着现代社会结构的日益复杂化,社会制度与社会关系日益多元,导致我们的社会充满了不确定的风险因素.“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其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使用了‘风险社会’的概念,用以描述当今充满风险的后工业社会,并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学校作为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风险的复杂化和多元化,其面临的突发事件日益增多,对学校的危机应对提出了更高的挑战,美国著名管理学家罗伯特希斯在其危机过程管理理论中提出了最基本的三阶段模型,即危机预防、危机反应和危机恢复,也可以归纳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对事件的处理.其中,处于事中阶段的危机应对对于事件发生更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近年广受关注的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很多人把焦点放在了预防校园欺凌和事后责任追究方面,却鲜少有人关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的具体应对措施与处理程序.由于一些个案的处理缺乏规范性,导致很多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事后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甚至导致社会矛盾和冲突升级.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不仅关系到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身心发展,也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社会的稳定.

一、学校突发事件的特殊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学校突发事件作为社会突发事件的一种类型,具有突发事件都存在的共性,如紧迫性、危险性、突发性、破坏性等,但同时,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又具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深入了解和分析不同突发事件的特殊性,是建立应对机制和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理措施的前提和基础.以校园欺凌事件为例,其具有以下特征.

1.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并不是唯一的,表现的多样性增加了校园欺凌发现的难度,也给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带来一定挑战.一般来说,校园欺凌主要有如下几种表现形式:身体欺凌,是我们最常见也是最容易发现和辨别的类型,实施者通常会以殴打、推撞、绊倒等肢体方式欺凌受害者,一般会留下痕迹;语言欺凌,指实施者以语言的方式来刺激或者伤害他人,会采用恐吓、侮辱、嘲笑等方式欺凌受害者,虽然在受害者身上不会留下痕迹,但会给受害者心理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关系欺凌或社交欺凌,指欺凌者通过孤立受害者,使其人际关系受到影响,不能正常和同学交往、活动,是一种相对隐形的欺凌,但对欺凌者的心理会造成伤害;网络欺凌,指欺凌者通过微信、邮件、论坛等网络方式,对受害人实施恐吓、侮辱、威胁或者传播不实谣言.网络欺凌具有隐蔽性、匿名性和强扩散性,危害性很大,应对的难度也比较大.

2.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场所具有不确定性

校园欺凌发生的场所比较不固定,既有可能发生在校内,也有可能发生在校外.即使在校内,一般不会发生在课堂上有老师管理的场合,通常欺凌者会选择不易被老师发现的场所,如卫生间、操场、墙角,这就给学校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带来一定难度.校园周边也是比较容易发生校园欺凌的场所,由于欺凌者为了逃避学校内教师的监管,可能会故意选择被欺凌者放学后回家的路上、网吧等社会环境更加复杂的地点,这就给学校的管理增加了难度,需要学校、家庭和门共同监管和配合.

3.校园欺凌损害后果的严重性

中小学校园欺凌的主体多为未成年人,自我救助保护能力和心理自我调适能力都很有限,由此导致的后果很可能是身体和心理均受到损害.与一般的意外伤害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相比,校园欺凌由于是欺凌者恃强凌弱,带有主观故意造成的伤害,使得被欺凌者在心理上可能受到更为严重的伤害.受到严重欺凌的学生心理挫折的感受比一般学生更强,可能会被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困扰,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表现出孤独、自卑、学习困难(注意力分散,厌学)、人际交往障碍等问题.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给校园欺凌的应对提出更高要求,不仅在应对过程中要注重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还要注重帮助被欺凌者社交关系的重建和恢复.

4.校园欺凌事件的社会影响相对较大

随着社会信息传播手段多元化、传播速度迅猛化,校园欺凌事件一旦发生,顷刻之间可能尽人皆知.学校的背后往往关联着社会网络,家长群、校友群、友邻单位等,一旦事件发生,极易引起学校、学生和家长乃至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校园欺凌事件,“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人为的社会关系引起的纠纷”,孩子之间这种社交关系的不平衡容易使成人很自然地联想到成人社会的不平衡,继而带来更多地关于社会关系探讨的延伸.危机一旦爆发并迅速扩散,学校声誉受损、公信力下降、社会恐慌、心理伤害等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必然会导致更加严重的损失.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对的制度基础

突发事件具有紧迫性、危险性、突发性的特征,在危机还没有发生时即应提前建立起防范危机的应急制度,否则,一旦危机爆发为时已晚.为了在事中阶段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应明确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建立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理机构,制定校园欺凌应急预案.

1.明确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

校园欺凌虽然从20世纪七八十年始就在欧美得到了政策研究的关注,但时至今日都仍然存在着定义上的争论.我国目前法律上并没有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明确界定,需要担负法律责任的欺凌行为一般主要针对身体欺凌,即按照人身伤害后果担负刑事或民事责任.2017年12月27日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发布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将中小学生欺凌界定为“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该表述包含了欺凌者具有主观故意、欺凌行为的类型及伤害后果要素,但对于如何判断不同类型欺凌行为的表现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明确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不仅关系到学校对欺凌行为的预防,也是指引学校及时发现和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的前提条件.只有先知晓什么是校园欺凌,才能发现欺凌行为,进而作出正确的处理.笔者认为,校园欺凌应是在学校管控的范围内,发生在力量不均衡的学生之间,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形式对他人进行的故意侵犯,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心理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那么,具体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呢?在国家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以先行一步细化校园欺凌的行为表现,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应对具有指引作用.在英国,中小学一般就是按照教育标准局提供的指导意见在政策中对什么是校园欺凌进行详细说明.为了让教职员工和学生更准确地理解什么是欺凌,政策制定者往往以附录的形式将欺凌详细信息附在政策条款之后.“如贝德福德学校(Bedford School)将欺凌界定为:一个体或群体反复多次对他人造成的有意伤害.欺凌的方式包括:一是身体欺凌,包括击打、碰撞、踢踹、推搡;二是语言欺凌,包括辱骂、嘲讽、愚弄、发表攻击性言论、对身有残疾和学习困难者的不适当评论、就种族、性别和同性恋问题发表歧视言论等;三是间接欺凌,包括传播谣言、议论人非、孤立排挤他人(人际交往与网络交际中)、发送不适当的短信、图片和电邮以及其他网络欺凌.”将校园欺凌细分为多个层次的做法,有利于防止校园欺凌,便于教师与学生对欺凌行为的识别,更有利于政策的有效执行、监管与评估.

2.建立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机构

在统一的应急管理体系下,对分散的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形成专门的应急处理机构,并形成一套完善的分工合作机制和常规的危机处理流程,可以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危机应对提供组织保证.我国目前学校的应急机构一般都是在事件发生后,通过抽调各部门成员临时组成.机构成员的职责划分不是很明确,缺乏正规的、专门的、系统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人员之间的协调度和合作能力相对较弱,机构整体工作效率并不高.应急机构的决策权通常由学校一把手掌管,一旦危机事件超出学校处理的能力范围,学校往往束手无策,只能逐级上报上级部门.

应急处理机构应是学校的一个常设性机构,一般来说,学校的应急管理机构应包括几个层次:一是领导层面,一般由校长、书记担任,属于应急管理中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对危机中的关键事项具有决策权,同时关键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可以参与决策;二是校内执行层面,一般由学校保卫、后勤、保健、德育、教务等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校保卫人员、学校保健医生、学校心理教师等组成.应急机构的小组成员应经过专门的应急培训,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面对危机有能力立即采取行动以减小危机造成的损失.机构内部成员要责任清晰、权力明确,信息通道畅通.三是校内外协作机制,除了校内建立起完善的应急处理机构,还需要建立校内外协作机制,联合社区、家长、相关行政部门、非营利性组织等的力量共同应对校园欺凌可能带来的风险.这种合作既包括常态化的巡防工作机制和定期联系会议制度,也包括当危机发生时的共同应对机制.学校应和司法、卫生、媒体等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使其为保证应急管理机制的实施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辅助系统.“最终建立起一个以政府为后盾,以学校为主导,学生自治团体、社区、家长网络、社会团体和媒体共同参与的‘政府一学校一社会’多元协作应急管理机制”.

3.制定校园欺凌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近几年,随着校园安全形势的发展,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始重视危机管理预案.但是,大多学校通常只有一个笼统的应急预案,是一个概括性的危机事件处理框架.由于应对措施和原则笼统或含混不清,在真实发生突发事件时,这样的应急预案并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不同事件类型明确具体的应对流程,应当预想到事件发生的不同环节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并明确具体的责任人.

具体来说,校园欺凌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应急预案应描述可能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征兆,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对学生及学校制度的评估,不仅要考虑那些可能有欺凌行为的学生,还要考虑那些导致其产生暴力行为的因素.二是明确欺凌事件发生时的报告制度.如果是学生发现,该向谁报告;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知道后如何向学校报告;什么类型和程度的事件需要学校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是否需要和其他行政部门的支持.三是应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技巧和方法,包括对待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双方、围观者、家长、教师等不同群体的应对措施.如怎样帮助被欺凌者,心理咨询教师的安排,如何制止欺凌行为,怎样教育批评欺凌者,面对家长的责问如何应对,家长和教师该如何参与,等行政部门如何介入等.四是如何进行危机沟通和应对媒体.校内成员之间如何沟通事件发生的进展,如何对内对外公布事件的处理情况,在面对媒体的采访时该如何进行回复.五是明确事件发展过程中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应急预案应是切实有效、利于操作的,必须要将责任明确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部门和人身上,否则很容易在危机发生时出现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

三、学校突发事件应对的正当程序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冲突的碰撞及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突发事件所带来的辐射效应越来越明显.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处理不当,不仅会激化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也可能引发社会的冲突和不稳定.所以,建立规范的学校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以校园欺凌为例,完整的事件处理程序应包括校园欺凌的发现与报告、调查程序、舆情应对、分类处置和善后处理几个环节.

1.校园欺凌的发现与报告

从根本上解决校园欺凌的前提是提高学校对校园欺凌情况的预知能力和发现能力.校园欺凌作为校园突发事件显现出来可能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主动发现,一种是被动报告.为了能够主动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内的安保监控和巡查力度,包括在校内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配备监控人员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教师应密切观察学生当中的异常现象.一般来说,身体欺凌的行为更容易被发现,如学生身上出现难以解释的伤口,衣服、书本等物品被损坏等.遭受语言欺凌、网络欺凌、社交欺凌的行为虽然比较难以发现,但如果教师耐心观察也可以发现一些异常现象,如学生害怕到学校或是害怕参加集体活动,刻意躲避某些同学,上下学的路径忽然无理由的改变,经常情绪低落或者沉默,经常以某种理由请假缺课等.

同时,学校应建立校园欺凌的制度.韩国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第二十条就明确规定了校园暴力的义务,即目击校园暴力的现场或获知校园暴力事实的人,应立刻向学校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立刻向校长汇报,得知校园暴力情况的教师在向校长汇报的同时应立即告知学生的监护人,校长应向自治委员会汇报.同时,也规定了相关机关不得泄露一切与者和汇报者相关的信息.实践中,“受欺凌的学生不敢往往是因为害怕报复,而旁观者由于害怕成为新的攻击对象通常也会保持沉默.匿名提供线索有助于学生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欺凌事件毫无顾忌地检举出来”.《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学校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不仅是受欺凌者本人,同学、教师、家长在发现校园欺凌行为时都应当有途径去及时和学校沟通,启动调查程序.此外,学校应当建立和等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校园欺凌的强制报告制度.尤其是在发生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之后,学校必须向门进行通报,门在必要时予以介入.“学校不能因为担心自身的声誉受损而将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简单地作为‘校内问题’予以解决,尤其是涉嫌刑事犯罪时,绝对不能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学校、家长、机关及媒体应注意在发现校园欺凌的过程中要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

2.启动调查程序

当学校知道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机构.目前学校的处理方式多是由学校内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对此有学者提出异议,认为学校本身是事件的当事方,其充当调查机构不能保证调查的中立性与公平性,建议建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成员可以由学校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包括法律专家、教育专家、人大代表)等组成.笔者认为,如果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能够设立这样一个独立性的调查机构固然很好,但是在目前资源有限还没有独立性机构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利用建立的应急机构进行调查,但成员组成要注意利益代表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应包括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教育及法律专家等社会人士代表.同时要有严格的调查程序,全面了解校园欺凌情况,充分听取欺凌双方的意见,公平公正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调查的对象包括欺凌者、被欺凌者、双方家长、发现人或人、围观者或可能了解事实的老师或同学.一般应当对不同调查对象分别独立调查访问,对受害学生和加害学生进行深层谈话,详细调查双方的情况,包括双方的日常关系、双方家庭情况、之前是否发生过欺凌行为、是否需要帮助等.调查过程要注意保护访谈者的隐私,调查人员不得私自泄露在调查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调查要形成调查报告,做出详细的记录,并请访谈人签名确认.同时,调查机构应分别和欺凌学生和被欺凌学生的监护人进行面谈,了解欺凌发生的影响,并告知学校的后续处理程序.

在调查过程中,笔者想特别强调对旁观者同学调查访谈的重要性.“校园欺凌是一个发生在校园背景中、蕴含着复杂互动状态的社会性事件,因而绝不仅仅是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事情,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所处的微观社会环境的影响,包括作为旁观者的第三方的反应.青少年作为同伴支持( peersupport)群体在有效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及对受害者提供帮助方面的作用已经受到研究者和社会实践的关注,但是对旁观者的指导、培训和行为效果发挥方面的研究还有局限.”让学生参与到事件的调查中来,更有利于事实真相的调查,也是对学生参与权的尊重和体现.“防治欺凌不仅仅是成年人帮助儿童“维权”,更要注重为他们“增权”,即为他们权利的实现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以利于提高他们控制自身行为、与所处环境融合、主动应对外部环境不良影响的能力.”

3.危机公关与舆情应对

随着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当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不可能完全封闭事件的传播.不仅当事人双方对信息具有强烈的知晓,社会也同样要求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和解读.这就要求学校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学会正确应对舆情.

学校需要面对的信息公布群体包括校内和校外两个层面.对于校内师生来说,信息公开是尊重师生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是学校调动师生正确认识、引导外部舆论的重要原则.当确认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校长应组织危机应对小组召开会议,以学校的名义在校内发布一份声明,就该事件的进展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影响作出说明,让有关校内人员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意识到学校正在采取有效的策略来控制和消除危机,消除师生们的心里恐慌,避免“小道消息”或流言蜚语在校内传播.学校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向他们提供危机事件真实可靠的信息、事件的进展和处理情况,争取得到他们的信任和支持,特别是给予被欺凌者家庭的慰问与安抚.

校外的舆情应对一般对于学校来说更为困难.不少学校不善于引导舆论,对媒体敬而远之,最终使得学校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事实上,当危机发生时,学校不能沉默不语,必须及时、审慎地选择信息源和信息传播渠道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信息,及时同公众沟通.掌握舆论的主导权,才能有效地体导向性,避免不正确、不全面的信息误导社会公众.学校也可以设置“新闻发言人”,或运用微博、网站等手段,建立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信息发布制度,分阶段、实事求是地主动发布真实客观的事实.学校要坚持用事实说话,并言行一致地保持应急信息的一致性、连续性,以证明学校所传播信息的准确性,恢复、增强学校的公信力.

4.分类处置与善后处理

对于已定性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当事双方,应根据事件情节的轻重和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分类处置和帮扶.笔者认为,对于情节不是很严重的欺凌行为,且对被欺凌者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伤害比较轻微的事件,应该采取恢复性措施,重在弥合创伤和修复关系.“恢复性措施植根于公平、透明、承担责任、赋予受害者权能、同理心和全社区参与的指导思想,已被广泛运用到了各国包括中国的少年司法体系当中.在学校中,恢复性措施可以包括开展受害者与欺凌者之间的调解、小组会议、建立解决冲突或修复关系的圈子,以及教导学生解决冲突的方法,培训学生调解员专门解决同伴冲突,建立家长和教师协会,使成年人在调解过程中发挥支持作用等等.”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对于情节较重的,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司法机关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另外,学校可以邀请一些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热心公益服务的社会志愿者参与心理疏导、定人帮扶等工作.

上文结束语,这是关于风险社会视域和中小学校园和突发事件方面的事件论文题目、论文提纲、事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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