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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有关电大毕业论文范文 跟国家和社会的动态平衡: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类在职研究生论文范文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国家治理论文 发表时间: 2023-12-16

国家和社会的动态平衡: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本文是国家治理有关硕士学位论文范文跟动态平衡和治理和基本要求类在职研究生论文范文.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广西 桂林 541004;

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2488)

摘 要:国家与社会的动态平衡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平衡的复杂关系,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审慎权衡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新时期,我们要始终立足于当代中国的国情实际,努力使国家与社会之间达成协调有序、良性互动的理想关系状态.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动态平衡;国家治理;良性互动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9-0014-0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15ZDA006);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现路径研究”(15CKS005).

作者简介:王钰鑫(1987-),男,河南焦作人,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博士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国家与社会之间按照不同方式进行组合,构成了近代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模式与演进流变.①这些模式虽各有特点,但其共同之处就是都致力于通过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博弈与调适,来调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进而形成国家与社会和谐共荣、良好合作的状态.回顾历史,近代以来我国国家治理演进的历程表明,正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调整,使国家和社会在博弈中达成一种相互支持的动态平衡关系,既形成了我国现代国家治理的演进之路,又凸显了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民族特色.基于对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历史的把握和分析,笔者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动态平衡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是近代以来我国国家治理演进规律的共性内容,也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条重要规律.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动态平衡

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研究国家治理及其现代化问题的重要视角.国家与社会是国家治理模式中的两大主体,具有不同的生成逻辑和运行机制,二者以什么样的关系实现组合,将直接影响国家治理的成效和得失.

国家和社会是“两个既相互对立,又密不可分的实体”.[1]回顾人类文明史,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如一对孪生兄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存至今.回首现代国家成长与建设进程,可以发现这是一段市民社会型塑公民国家、公民国家规范市民社会的历史,[2]也是一段国家与社会相弈从而形成在强国家与强社会之间不断摇摆的“钟摆”历史.对这一历史进程——核心是对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认识,存在两种明显不同的主张:以社会中心主义为主导的国家治理理论和以国家中心主义为主导的国家治理理论.前者实质上体现的是对市民社会的绝对信任,从而使“大量权威高度分布于社会,但权威的运行却可能是碎片化的”.[3]30后者体现的是对国家理性的充分肯定,认为在社会形成过程中,国家扮演着中心的角色,“既塑造了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也包含了一种构建社会网络的联系机制”.[4]然而,国家与社会之间复杂的关系,并非是这种一元思维模式可以解释清楚的.有学者进行实证研究后认为,坚持绝对的国家中心(集权)或者绝对的社会中心(分权),往往都发生在治理不好的地方.②由此产生一种尝试把国家和社会结合起来进行认识和把握的观点,主张国家理论就是“关于社会以及权力在该社会中的分配的理论”.[5]从这三个维度衍生并形成了关于国家与社会的思想流变,形成了各种学说、观点、主张.然而,究竟如何在历史进程中协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需要不断作出新的回答的命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治理同国家一样是历史的产物,其治理的内在结构必然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并同历史发展、社会进步的总趋势具有一致性.从根本上说,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不同的社会会衍生出不同的国家;同时国家又反作用于社会.在这一大的理论框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刻回答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博弈关系及其变迁走向,对现代国家的社会结构具有明显的描述能力和阐释价值,为研究国家治理演进与规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国家消亡的过程就是国家还政于民、回归社会的过程.在国家消亡之前,国家与社会之间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作用的关系,其理想的状态是国家与社会在寻求平衡中实现对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共同治理.这成为观察和分析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现代社会的培育与现代国家的成长在逻辑上具有内在的契合性,这构成现代国家治理的现实逻辑.国家具有整合社会治理的“内聚力”,需要顺应社会规律小心翼翼地介入社会,以使社会良性发展,从而满足现代社会发展中人们对各类公共产品的需求;国家虽然作为独立行动者具有自主性,但它也需要社会资本、自主性和参与的有机结合,才能成为国家治理的良好基础.[6]与此同时,在现阶段,唯有国家才能“集聚合法的权力并运用于特定目标”;实现善治“毫无选择地只能回身去寻找主权民族国家”.[7]115

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国家治理的规律性问题,就会得出这个结论:在人类社会演进中,“国家”最终必然要走向消亡.这是国家还政于民的过程,也是国家回归社会的过程,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这就从根本上回答了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何以可能的重大课题.事实上,“真正健全的并不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国家的控制,而是整个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都来管理国家.但这同时意味着国家的消亡”.[8]换言之,最高意义上的国家治理,同时意味着国家治理的消亡,人类将开始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有机团结的共同体生活.③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找到的通向理想社会的途径:通过无产阶级来保障国家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一体化推进,并在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基础上最终建立起“自由人联合体”,从而克服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分离,并且使两者达到高度的和谐,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追求的最高目标及最终归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所作出的国家消亡的理论判断和历史性预言,内含着从统治向治理转向的政治要求.由此足见马克思主义思想学说极其惊人的前瞻性和革命性.[9]

二、实现国家与社会动态平衡是一项具有复杂性和高难度的重大课题

国家治理现代化既需要国家通过权威治理来实现对社会的整合,又必须通过走化的道路来进行治理.这其实是一对矛盾,中国特色国家治理演进的历史过程印证了解决这对矛盾的复杂性,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平衡的复杂性,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审慎权衡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从根本上说,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调适与动态平衡,是近代以来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建构与推进的重要遵循.其实现方式,主要是通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从而发展出一种国家与社会呈现良性互动状态的新型治理模式.[10]

驾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构建协调、有序的新型关系,必须充分考虑现代政党因素.近代以来,政党在社会进步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并在制度变迁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作为后发国家,政党往往产生于现代化进程之初,是具有超越性的政治力量,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可以运用强制性权力和资源,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来驾驭并协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建构良善的国家政治秩序.中国作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超大型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自然表现出很强的特殊性.虽然在西方,政党是补充制度的力量,但在中国却是填补制度的力量,[11]影响并决定着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形成与演进.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我国现代化的独特性,即我国现代化始终是在国家(政党)主导下不断推进的,经历了一个从外生主导型向内生主导型转变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方位、多层面改革的接力推进,主要得益于国家权力所让出的足够空间,带来了“自主性的社会空间不断扩大”,[12]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渐进调整中发生了部分质变,即内生主导型日见凸显.在这个演进的过程中,国家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社会活力被深层激活.这也表明:社会力量与国家力量绝不是非合作博弈的关系.

政党是调节国家与社会的重要动力,甚至是决定着国家治理成败的重要力量.在中国,历史雄辩地证明,中国是由先进理论武装起来、具有崇高政治理想、经受住了各种风险考验的现代政党,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领导力量和决定性因素.清末民初的中国,自给自足的经济逐渐被破坏,市场发育极其缓慢,社会整合远未完成,人民群众似一盘散沙.国家羸弱,虽然资源尚存,却早已失去向心力,认同度低下,由此形成了弱国家—弱社会的关系模式.弗朗斯西·福山曾指出,文明政治秩序得以实现的前提是国家与社会平衡发展.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一系列严重问题的祸根,就在于这些国家的政府软弱无能甚至是处于无政府状态.[7]1为改变旧中国这种局面,中国先进分子为寻找新的国家治理模式进行艰辛探索,但都没成功.十月革命给中国人民以巨大的启示,并开启了对全新国家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自觉肩负起历史使命的中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历经28年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最终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取得了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并不意味着国家与社会平衡这个问题已经彻底解决,只是表明我们党找到了克服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一条新路,即通过人民当家作主这种新型来建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双强格局——一种理想的国家治理状态.然而,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绝不是可以依靠主观意志作出安排的,而是受到客观条件的强制性限制,并渗透到各种制度中去.这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规律之一,只能认识、利用之,却不能凭借主观意愿将其取消.今天回过头来看,中国在革命战争年代所形成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被延续下来,奠定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初始状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视野中,社会主义的国家应逐渐融入社会.但是这个过程在我国实际上变成了社会国家化的过程,即由于社会被国家所覆盖而呈现出社会与国家一体化的状态.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比较突出地强调了“拥有强大的提取、渗透、规制和分配能力的国家——也就是强国家——的正当性”,[3]17从而使国家占有了物质资料、资金、技术、劳动力以及权力、威望、地位、机会等方面的资源,这种经过强化的国家以及被国家集中控制的资源能达到很高的社会动员与社会整合,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步,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因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国家治理模式.但这种国家与社会同构的国家治理模式客观上也存在着弊端和不足,不仅社会的自主性受到了极大抑制,国家的权威性也面临着潜在的冲击,更为突出的问题是这种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并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到来和新任务的挑战,甚至成为社会现代化的障碍.从世界政治实践来看,集权专断的国家并不一定具备强大的制度能力,而善于同社会协调互动的国家则具备较强大的制度实施能力;更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进行的国家治理在某种程度上还因缺乏灵活性而显得僵化.任何一种新型国家治理模式的成熟运行,只有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其历史必然性才能得以彰显.[13]即是说,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国家治理是有着严苛条件的,现阶段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从不断变化的具体实际出发,根据新的主客观条件来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平衡关系.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调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必须将其摆在民族复兴的宏伟事业和伟大征程中去认识、把握、推进,将其与我们不断建设更高阶段、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结合起来.近代以来,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华儿女筚路蓝缕,百年求索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寻找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平衡的方式方法,从而协同解决诉求与权威认同之间的关系,使国家与社会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理想关系,并不断解决由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衍生出来的其他各种复杂关系.曾经运用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原理分析了中国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是由“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14]这种独特性,正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复杂关系的具体体现.面向未来,怎样在既有探索的基础上走得好、走得稳,仍然需要我们根据不断变化了的中国实际进行接力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说,正确把握国家与社会平衡的复杂性,仍然是我们今后推进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三、构建协调、有序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出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全面深入地认识我国基本国情后作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判断: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的时代背景和根本依据.那么,我们就不能简单套用马克思恩格斯所阐述的关于未来社会的目标、要求和原则,来剪裁今天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实践探索,而要始终立足于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努力使国家与社会之间达成协调有序、良性互动的理想关系状态.

在我国构建协调、有序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其实质就是要不断推动国家和社会的转型发展,从而建成一个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这也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目标.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认为,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社会是本,国家是末.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结构性缝隙是难以得到完全弥合的,二者有各自发挥作用的场域.对于长时期处于转型发展、快速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建设一个能够有效履行国家职能的“强国家”来充当社会发展的推进器和社会新秩序的稳定器是必要和重要的.但是,“只有超越特殊因素,国家才会使自己成为普遍性.”[15]现阶段,由于政府机构存在着自身利益和所掌握权力会产生异化等原因,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障碍.若是没有规则与制约,那么就会出现国家急剧扩大其权力覆盖空间,甚至出现对社会的过度控制,即国家治理逆现代化现象.就某种情况来说,这种“国家治理逆现代化现象”在一定时期内会表现出某种较高的治理绩效.但把它拨高为理想模式,无论在理论和道义上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推进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妥善解决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的矛盾,不偏废任何一方,建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动态平衡,即构建协调、有序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既要充分发挥国家的职能,也要充分发挥社会的作用,从而形成有效治理国家的合力.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全面把握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时代的转换和环境的变化,都会使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深刻调整,甚至是革命性的变化.因此,要把这对关系放到历史进程中去考察,始终坚持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来观察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国家治理模式的理想状态应是强国家与强社会及其二者交叉作用、良性互动.④其主要理由是,现阶段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仍然要紧紧围绕着发展这个主题,因此必须服从发展主题来决定国家结构、权力配置、政治行为等.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性,但不能绝对化.因为社会是复杂的系统,民族因素、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等诸多因素都会对国家治理有较大影响,尤其对于像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超大型的国家来说,各种社会因素的作用更加复杂、更为明显,治理难度是前所未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必须充分考虑各种社会因素,依法协调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把国家建设与社会建设统一起来,建构中国特色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之路.

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理想状态是达成一种协调、有序的良性互动互构的关系.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有助于推动社会力量的成长与社会自治能力的提升,从而有助于培育有利于现代化国家治理的良好社会基础.对于我国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通过制度完善与治理改革,进一步划分清楚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限并作出制度性安排,创造有利于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有意识地培育社会力量,激发社会活力,进而引导社会力量发挥更大作用.这是一个相互赋权的过程,也是一个相互增权的过程.因此,既要充分发挥国家主导下的社会整合作用,又要增强社会组织凝聚共识、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的自治能力,从而形成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相互联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治理格局.在这个过程中所形成的制度安排,内在地驱动着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起着促进作用.

法治是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以及社会良性发展的最基本保障.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互强格局中推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取得新进展,迫切需要提供社会发育和成长的良好环境,需要实现对社会的依法治理与社会依法自治的有机统一,从而与国家形成适度平衡和建设性互动关系,最终要以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将其确立下来.[16]从根本上说,实现协调、有序的国家与社会关系,首先要依靠法治来界定政府职能、定位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在我国,“法治社会”提出的时间并不短,但直到党的十八大,才逐渐将其作为相对独立的建设内容提出来.这就意味着要把国家或政府权力最大限度地归还给社会,并在制度层面、心理层面、秩序层面全面推进社会各方面事业法治化,从而以法治化和自治化维护社会自身的有序化.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治社会一定是社会内生自治能力提升的社会.质言之,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规范、调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逻辑起点.而这正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我们坚信,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演进的历程和今天我们对国家治理规律的认识,使我们完全能够做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动态平衡,从而汇聚起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力量.

注释:

① 如何认识和把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经历了国家与社会混同论、社会先于国家论、国家决定社会论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论等阶段和思想流变.

② PDHutchcroft. “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in Administration and Politics: Assessing Territorial Dimensions of Authority and Power”[J]. Governance: An International Joural of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2001,(14).实际上,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明确提出,要适当解决分权、集权的问题,并指出:“过分的集中是不利的,不利于调动一切力量来达到建设强大国家的目的”,主张“有点独立王国”.(参见《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2页)这一认识是极有远见的.

③ 涂尔干认为,社会的本质特征是机械团结;而共同体的本质特征是有机团结.

④ 相当数量的学者认同这种观点.但是,如何认识、处理强社会与强国家的关系及如何构建一个强大的社会并未形成共识,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事实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国家是一个能增强或减弱的变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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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谈治国理政[M].外文出版社,2014∶156.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56∶428.

[16]郁建兴,关爽.从社会管控到社会治理——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进展[J].探索与争鸣,2014,(12).

【责任编辑:张晓妍】

综上资料:此文是一篇关于对写作动态平衡和治理和基本要求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国家治理本科毕业论文国家治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有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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