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企业营运资金管理论文 营运资金管理论文 管理会计案例分析论文 财务管理的论文题目 大学生时间管理论文 医学教育管理杂志 资金管理毕业论文 营运资金管理论文答辩 货币资金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中小企业货币资金管理文献综述 营运资金管理的论文 企业流动资金管理论文

资金管理相关本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跟关于印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论文范文素材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资金管理论文 发表时间: 2024-02-07

关于印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文是有关资金管理论文范文素材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和通知和印发类本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加强和规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对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方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由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配及下达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相关规划编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指导、推动和监督地方开展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工作,会同财政部做好预算绩效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分解下达、预算执行,以及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是指用于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的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的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补助.

第五条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是指用于对《实施方案》确定的天保工程实施单位承担的公检法司、政府事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政府职能,消防、环卫、街道等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推进国有林区改革等支出给予的补助.

第六条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是指用于停止国有天然商品林采伐后,保障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职工基本生活和社会正常运转等补助,包括天保工程区天然林停伐补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林停伐补助和重点国有林区金融机构债务贴息补助.

第七条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是指用于上一轮退耕还林任务(1999-2006年)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为支持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发放的补助.

第八条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是指用于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发放的补助.

第九条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等与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无关的支出.

第三章资金分配

第十条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

第十一条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按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人员数量和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分配.人员数量一年一核定,缴费基数为《实施方案》确定的天保工程实施单位所在省相关年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缴费比例为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根据本省社会保障政策具体落实.

第十二条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按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的人员数量和相关补助标准分配.人员数量一年一核定,补助标准根据《实施方案》确定,并根据物价和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第十三条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区停伐补助按照截至停伐时点天然林停伐产量、编制人数及核定人数、基层林业局承担社会职能情况、国有林区改革进展和相应补助标准分配.

天保工程区外停伐补助按照停伐产量(55%)、“十二五”年均采伐限额(35%)、天然有林地面积(10%)等因素及权重分配.

重点国有林区金融机构债务贴息补助按照重点国有林区截至停伐时点与停伐直接相关、为维持林区正常运转产生的金融机构债务和4.9%的年利率给予补助,补助期限至2020年.

第十四条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规模.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亩补助90元.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第十五条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规模.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第四章资金下达

第十六条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7月15日前,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报送上年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国有在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人数和公检法司、政府事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政府职能岗位以及消防、环卫、街道等社会公益事业岗位国有在册职工人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相关人数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送.

第十七条财政部于每年10月31日前,按当年预计执行数的一定比例,将下一年度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省级财政部门,抄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

第十八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于每年2月28日前,研究设定当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按照财预〔2015〕163号文件要求填写“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并抄送各地专员办.

第十九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每年3月31日前,提出当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各省分配建议、整体绩效目标和分区域绩效目标,函报财政部.

第二十条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内,根据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安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金分配建议等,审核下达当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抄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地专员办.

第五章资金管理监督

第二十一条各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的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照年初绩效目标,跟踪查找执行中资金使用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弥补管理中的“漏洞”,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适时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实施相关奖惩措施.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地专员办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部要求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进行全面预算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形成监管报告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单位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相关支出列入部门预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照地方管理.

第二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送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并抄送当地专员办.

第二十八条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实施期限根据天然林保护实施方案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期限确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2〕156号)、《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339号)、《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138号)、《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条文的通知》(财农〔2016〕192号)同时废止.《退耕还林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农〔2010〕547号)中有关涉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执行本办法.

本文汇总,此文为关于资金管理方面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和通知和印发相关资金管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参考文献:

1、 林业生态保护和天然林保护的措施 摘 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人们对林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地球的环境日益恶劣 分析了林业生态保护与天然林保护的措施,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生态;天然林;保护文章编号10047026(201.

2、 、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25 条举措支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近日,、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

3、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等3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

4、 六部委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六部门近日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小麦预案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和湖北6 省区,执行时间为当年6 月1 日至9 月30 日;早.

5、 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本报讯按照党、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日前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紧迫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提出了加快.

6、 《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公布等 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公布近日,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工作办法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 工作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