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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监管硕士论文范文 跟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在职开题报告范文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金融监管论文 发表时间: 2024-03-23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本文是金融监管类在职开题报告范文和金融监管和互联网和研究方面硕士毕业论文范文.

【摘 要】信息化时代的降临开启了互联网金融的变革和发展,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监管法规不完善、监管力度薄弱等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入手,借鉴了既往金融危机应对经验和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方法,探索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有效路径,旨在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参考,推动我国金融体系良性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方法

一、前言

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云计算、移动通讯技术、移动支付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与推广,社会生产和人类生活发生了巨大转变.互联网特有的扁平化、中心化、自组织特征,能够有效激发个人潜能实现多元化价值创造,通过网络形成群体智慧,尤其是在金融领域方面,引领了互联网技术与社会生产技术的重构和变革,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体系,实现了融资、信息*和支付服务的全新金融业态[1].当前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众筹融资、P2P、金融网络小柔、网络带宽、虚拟货币、第三方支付等相关服务业务[2].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结果显示,2016年全球众筹融资交易规模1989.6亿元,同比增长77.2%,预计2025年全球众筹市场众筹规模将达到3000亿美元左右.为了迎接日益严峻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挑战,下面本文就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有效路径展开了如下研究.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创新了了传统的金融市场服务模式,打破了金融抑制,有效提高了金融的性和普惠性,提升了资源配置率.但是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必然带有规则的缺漏,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为例,截至2017年末,P2P风险暴露的平台数目已达到4039家,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风险频发,包括四川波利亚、浙江传奇投资等P2P平台.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在监管方面主要存在下述问题:一是监管主体和模式不明确;二是监管机制缺失;三是缺乏预见性;四是信用风险问题;五是分散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因此探索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路径十分必要.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有效路径

从西方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发展历程来看,其主要将互联网金融视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补充到原有的监管框架内,实行分头尽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全新监管模式.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兼具新兴、转轨特征,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为了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有必要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的同时,充分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构建最佳监管体系.

(一)明确监管主体

当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已经从金融业务类型方面对监管职责进行了初步划分,但是仍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3].在此前提条件下,各承担监管责任的主体机构必须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产品发展动向,为后续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提供有力参照.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具有小规模、分散化特征,传统的统一监管思路无法全面涵盖全部的互联网既然弄发展模式,因此可借鉴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采取“双线多头”监管模式,展开监管,其中层面包括互联网监管主体、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互联网金融风险办公室;地方层面包括地方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分支、地方司法部门、地方互联网金融办公室.通过在及地方层面分设互联网既然弄办公室的方式,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避免出现监管缺失问题.同时必须在现有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分工基础上,梳理金融业务模式,将存在争议的金融业务、机构分派给专门的兼管机构进行核心兼顾啊,避免问题出现时发生责任推卸情况.

(二)确立监管模式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上可借鉴美国经验,采用“双线多头”监管模式,实行有针对性的监管.这是因为国内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特点,采用集中统一监管模式极有可能出现监管漏洞,导致监管实效、而互联网金融具有的交叉性、复杂性特征也决定了无法由单一部门实行全面监管,为此采用“联合地方”的共同监管模式,在中医统一监管框架范围内,制定各地的监管规章机制和方法[4].以美国第三方支付金融监管为例,其主要由联邦、州、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支付监管主体,根据《金融服务现代法》中的相关规定显示,第三方支付被划分为非银行机构,仅能从事货币转移业务,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管依据,因此只能在现有法规基础上予以补充和完善.监管主体职责划分形式如下:首先,在联邦层面必须按照反洗钱、银行保密方面的法规,包括《洗钱控制法》(1986年)、《银行保密法》(1970年)、《洗钱和金融犯罪战略法》(1998年)、《爱国者法案》(2001年)等,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为、第三方支付的消费者信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资金转移等内容,保障资金安全.其次,在州监管层面,主要是针对第三方支付经营机构、企业的业务进行许可监管,根据《货币服务法案》实现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效果,保证其业务是在经营许可范围内进行的,并利用《监管指令E》、《电子转账法案》等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各项投资行为和第三方支付业务按照既定途径和程序进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目标是为了营造一个公正、安全、透明、合法的金融环境,规范互联网金融创新产业,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在确立监管模式时看参照英国推行的“适当宽松”审慎监管原则,秉持“先规范后开放”原则,给予互联网金融行业充足的发展和创新空间.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特征,因此在全国统一金融监管框架下,需要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特色,制定适宜的互联网金融准入、登记、退出、经营许可制度.例如,针对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经济发达城市,可根据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出台相适应的准入制度.以上海为例,2017年陆家嘴金融城推行了“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陆家嘴标准”,以贸易便利化为主要重点的贸易监管机制,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面向国际的全面金融市场建设工作.

(三)健全监管机制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业务范围、准入和退出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具有较大差异,因此监管机构需要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实际经营模式和特征,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准入、退出机制[5].比如,针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政策制定方面,可借鉴美国《JOBS法案》中的相关规定,对众筹融资进行法律监管,通过发布“互联网金融禁止业务条例”的方式,明确规定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平台禁止涉猎的各项业务.同时加强内控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行为及从业人员实行全面监管,借鉴美国针对P2P和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经验,从监管法规角度出发,增设《公平交易法》、《互联网金融交易法》,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惩处,并将各种互联网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加入到《刑法》内.根据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保密法》等法规规定,实行互联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监管,确保金融信息安全.在此过程中,和地方的监管机构必须保证步调一致、协同作业,形成全面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网络,有效解决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

(四)落实动态监管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不断创新和发展的新兴产业,固定式的监管框架无法适应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市场发展规律,因此落实动态监管工作是保证互联网金融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必须条件.做好动态监管工作必须合理分配监管责任,明确各监管主体的具体职责,将各类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置于金融监管框架体系下,确保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6].同时必须实时关注互联网金融动态发展趋势,及时识别其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问题,包括定期评估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等级,监控资金流向和用途、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国际合作等,充分吸收西方发达国家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可取经验,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

(五)加强权益保护

风险预警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在此类问题上,我国可借鉴美国经验,对各种胡来窝囊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给予警示,督促互联网金融机构按规定展开各项金融业务.同时还可联合权威信用评估机构,监管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状况,参与式消费者在不同机构发放的信贷条款中找出最佳信贷形式,避免“不合理信用交易”出现,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2018年最新出台的关于移动支付的金融监管政策“扫码限额”、“上调备付金”,为了规范移动支付业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央行下发了2017〕296号《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银联、微信、支付宝相继表态支持,将移动支付接入银联系统,促使银联能够对移动支付的资金流向进行全面监管,有效打击了国外游资、境内诈骗等违法违规金融行为,提高了移动支付监管的即时性和有效性.另外,还需要设立专门的金融纠纷调解部门,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力度.

四、总结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业态,为了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创新和发展,必须立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监管现状,明确监管主体,确立监管模式,形成全面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创建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动态监管工作,同时注重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权益保护力度,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蒋三庚,李晓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国际经验借鉴[J].经济研究参考,2016(44):79-86.

[2]王俊,赵国锋.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监管问题探析[J].改革与战略,2017(3):72-75.

[3]张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J].武汉金融,2016(1):9-11.

[4]姚珊珊,滕建州,王元.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税务与经济,2017(2):25-29.

[5]刘倩云.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研究[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8(4):51-57.

[6]武长海.论我国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准入法律制度[J].政法论丛,2016(4):95-102.

作者简介:王斌(1983-),男,汉,河南武陟人,本科,中级经济师,工作于黄河交通学院,研究方向:金融或国际贸易.

上文点评,上述文章是一篇关于对写作金融监管和互联网和研究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金融监管本科毕业论文金融监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有帮助.

参考文献:

1、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趋势分析与建议 【摘要】近年来,合规与监管是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主题,监管机构陆续下发多项监管政策及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以规范市场发展,未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环境将日趋完善和严格 本文在梳理国内互联网金融现行监管政策.

2、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可借鉴沙箱 新一轮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正引领全球金融理念和格局的变革 如何既支持有效的金融创新,又严控潜在的金融风险,是各国监管面临的共同挑战 2016年5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以下简称FCA)率先推出&ldq.

3、 互联网金融监管困境以与基于众筹金融视阈的分析 摘要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有了初步的规模,也在提高社会的经济效益、激发金融活力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有积极的一面,负面影响也是难所避免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的存在也是必然的 本文将概述互联网金.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探析 摘要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与传统金融相互联合,相得益彰,互助合作,为社会和国家经济发展共同出力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相关问题,互联网金融监管势在必行 因此,探析互联网金.

5、 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监管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深刻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 互联网金融模式推动了金融模式向多方面发展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凸显了很多问题,成为阻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文中分析了新常态下的.

6、 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的 摘要如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令人欣喜行业发展规模持续扩张,业务与产品品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日益丰富 然而,从行业发展呈现出的分化趋势可以看出行业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高风险性、相关监管不到位、P2P网贷平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