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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方面有关硕士论文范文 跟粗粝的语言,精致的文本我看曹乃谦有关论文例文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文本论文 发表时间: 2024-01-13

粗粝的语言,精致的文本我看曹乃谦,该文是文本方面有关本科论文怎么写与曹乃谦和文本和语言类自考开题报告范文.

杨新雨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文坛巨擘汪曾祺就激赏曹乃谦的小说,并极力举荐他,之后还说他是“一举成名天下闻”.他的小说一起步就连续发表于国内的大刊及台港的报刊,不断入选各种选本,还被翻译到国外,许多文坛大腕也都给予了赞扬.这些我都是有记忆的,所以曹乃谦并不是现在才火,而是成名已久.

我觉得他那时,就像是我在乡间见过的一种景象:农民在山上燃起一堆小火,烤食并取暖,火堆中溅出了火星,燃着了附近的草木,借着一股上升的风,霎时间就窜上了山坡,要扑灭它已经做不到,火不停地往上蹿,蹿向山顶……

后来却有了点阻隔,使他未能彻底做大.如他后来所说的,是因服侍病重的母亲,为尽孝而辍笔.然而他又火起来,而且这火带上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气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马悦然,在中国大地上游荡着,他对曹乃谦的喜爱,好像是超过了其他中国作家.他说了不少话,可能是由于各媒体的重复报道吧,给人的印象好像是,马悦然逢人便问:知道曹乃谦么?回答:未知.马正色告之,他绝对是中国最一流的小说家,他与莫言、李锐都有机会获得诺贝尔奖.有记者探问,您是不是已经推荐了曹?马笑而答曰,这个不能说.如此的绘声绘色,将诺贝尔文学奖的气息营造的无比浓烈,而且指向如此具体,以至于我觉得,在某一天的清晨,从新闻中获知曹获了诺奖的消息,我也早已没有了感觉.

可是我一直没有读他的作品,当初,可能是手头没有,也懒得去找.另一种心理可能也有关,那时我好像是更愿意读现代一点的东西,另外我喜欢自然一点的没什么明确意图的写作.而当时写乡土的东西是非常流行的,实际上一直在流行,甚至可以说一直在占统治地位.我想他的小说也不过是这洪流中的一块浮木吧,也许有点儿特点.那时,写乡土的作品可能包含了不少东西,既寻找点什么又批判点什么,本土的人和外来扎根的人都在写,成了大名的也非常多,只山西就有郑义、李锐等名家.总之,他的小说我当初一篇也没读过.

而如今不能不读曹的小说了,于是我一下子读了他二十几篇小说.只得承认,我被吸引、被笼罩.

曹乃谦的小说,也让我再一次回到那个本应该是常识的问题,什么是文学,什么是好的文学.对我,这个问题好像从来没有成为常识,它总是不期而至.想清楚的一点是,任何一种理论解说,都不应是文学的出发点和规范,我们只能审视:事实上存在着怎样的文学.

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以自己的方式诠释文学,因为大多数的写作都互相雷同,甚至,都只是无意识的仿造.曹乃谦也许可以算这极少数的人之一,我说也许,因为我并不是权威,同时我也不是那种总是敢于下定论的人.

我看到,曹乃谦操着原封不动的生活口语和方言土话,唱着令人心颤的民歌“要饭调”,荡入了文学.这么直接,这么彻底地使用乡村语言,以我孤陋寡闻之所见,曹乃谦是唯一的.而且他显然获得了成功.奇异的感觉由此产生,他好像是并无意识也无须勇气,轻而易举地完成了一个创举,而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这意义.

他拒绝了以规范语言为媒介,他的写作直接与生活接轨,与他相比,许多人的写作,都像是主要与书本接轨.杜甫有诗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主要与书本接轨的写作由来已久,这是我不赞成的写作路子,中国最不缺少的也就是这种路子的作品.

普通话和书面语言,缺乏表现力,而生活口语和方言土话,生动传神,却有地域的局限,这是常使我困惑的难题.我看写作者们一般采用的是折中的办法,就是有限度有选择地使用方言土语,有人认为应以大家能看懂为限度,有的是将方言作一点改造,但这实际上成了一种杂拌的不伦不类的语言.因为任何一个地域的语言,都有各自的纯正性,它们完整而有效,自足而自如,有滋有味,有情有调.

有些方言也可以溶入城市的语言,比如东北的“忽悠”,全国都理解了也学会了这个词语,而用普通话来翻译它就有点困难.小时候看电影《小兵张嘎》,日本鬼子的胖翻译官对罗金保和张嘎子说:“慢说吃你几个烂西瓜,老子在城里吃馆子都不花钱.”当时我就不知道这“馆子”是什么食品,也不知道是哪两个字,问伙伴们,也都不知道.很久以后才知道了“馆子”是指饭店,而且使用很广,我想它原本也是来自方言.我的家乡将蚂蚁叫成“麻皮夫”,这是大致的谐音,我不知道这三个字怎么写,有人说应写成“蚂蚍蜉”,我一下感到了惊奇,这不成了很文而雅的名词了?古诗有云,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书面语言的来源也应该是生活语言吧.

从一篇文章里还看到曹乃谦拒绝给他小说中的方言加注释,他说:“聪明人自会猜出那意思,看不懂的拉倒.”他这话让我佩服,这表现了他对所使用语言价值的认定和自信,还有热爱和尊重.

东北的“忽悠”人们学会了,那么,东北方言学得,我们山西雁北方言就学不得?这或许也是曹乃谦的态度.而不管人们想不想学,这都是真实存在的语言,时间总在千年以上,这本身便是价值.

从文学的意义上,方言其实不可翻译.

我生活过的故乡与曹乃谦所熟悉的农村同属晋北,他小说中的方言土话,对于我完全不是障碍.以我的感觉,家乡的有些话,其微妙处用普通话是无法翻译的,硬要翻译,味道就不对了.

因此曹乃谦使用全套方言土话的好处就显示出来了:多么省事,再不用寒窗苦读,皓首穷经,生活中怎么说就怎么写,对话语言照搬上来,描述语言也用老乡说事的那种话,真正的文如其人,真正的本色.是生活中的语调,而非书面的语调;是生活中的味道,而非书面语言的味道;又有古意,是民间的语言化石.用曹乃谦惯用的复句来说,这真是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曹乃谦也许真的创造了一个范例?在这里,我还得说,我不是专家权威,但我不妨将这意思说出来.回想一下,我们历经的书面的文学语言是什么?文言文,韵文,白话文,古已有之的白话文,欧化的白话文,合乎语法规则的白话文,还有如今的网络语言,等等.

当然,对方言的如此使用,我也有些疑惑,比如,方言肯定不是都有相应的文字,而有些发音,普通话里好像也没有,那么,到了书里,这字该怎么写?此外还有一些疑惑,暂且不说.

一切都在逝去,一切都在变异,速度越来越快,地球越来越小,许多情形前后略一对比,常令人瞠目结舌.所以曹乃谦的真正源于生活的写作可能还有一个意义,即以文学的方式留存逐渐消亡的生活与语言.

再说他的文本形式.我所想象和追求的理想的方式,是自然天成的方式,而他是不是也轻易地做到了?由观察体验而寻求表达,源于内在的诉求渴望,流出了自然的形式,自然的曲线和波动,如河流一样.他是这样的吗?

有一位先锋写作者对我说,比如有一个作品,写得并不好,可是它创造了一种新颖的有价值的形式,那么,以后的作家可以按这个好的形式作出好的作品,这就是形式的意义.对这种理论我是大大摇头,我认为并不存在这种情形,如果作品不是好的,怎么能说他的形式是好的?如果这是一个好的作品,又管它是什么形式?好的形式也许应该是使人感觉不到它.单纯的形式探索我不敢说没有意义,但我总认为,好的作品不会由此产生.

我想,写的多了,谁都会有自己的形式,甚至自己的教条,但这教条如果是自己创造的,或者是自然形成的,那就也是好的.

曹乃谦的小说能有这么大的影响,除了独特,还因为确实是好看.他的描述,无不生动传神,无不真切动人,用笔简约而情景毕现.

请看《山丹丹》中的一句话:“ 见大盖帽儿们的那辆吉普车一蹦一蹦地开走了.”

不写路坑坑洼洼,只说车一蹦一蹦地,就将路面的情形包含于其中了,而且更生动形象,若说颠簸着走了,则只是状态的陈述,不是生动的描写了.用笔的节俭而有效,由此可见一斑.

他的小说让我想到两个字:准确.观察的准确,理解的准确,用笔的准确,这不是什么文字的功力,而只能是聪明和悟性.但最主要的原因,我想了一下,我觉得是因为他写的全是真的,而不是想出来编出来的,细节可能全是真的,情节和故事也多半是真的.

如《沙蓬球》中,贞贞临行送鸡蛋,后悔地大声哭喊着:“我要呀我要呀,我要那两颗鸡蛋呀”,这并不精彩,却是如此的具有真实感,那情景,如一组镜头拉近到眼前,令人禁不住热泪盈眶.

取材的真实绝对超过聪明的编造.我最不喜欢看的,就是编出来的细节,故事和情节可以编,但细节不要编,可我看大部分作品里的细节都是编出来的,或借用别人的,大家都借用,于是我们就看到许多雷同的细节,我每看到这样的细节,就不想往下看了.而我遇到了曹乃谦的小说,它给出了满满当当的真东西.

我认为他是写情的高手,好像没有人从这方面评论他.初萌的纯洁的爱情,胆怯而又幸福的让心儿发抖,他将爱情的心理情态写的如此逼真,这也是因为源于真实,当然,也源于真情.《野酸枣》和《亲圪蛋》,都写了动人的让人伤怀的爱情故事,其中的两个少女形象,让人难忘.由此我甚至想,爱情的描述可以衡量一个作家是否够格,如果心中没有爱情,如何能写的出?而心中没有爱情,又如何能算作家?描述爱情,有许多人总像是在编织花环,将爱情着意装点,浪漫、绚丽却不真切,也不动人.曹乃谦的爱情描述,都只是平常的,原本的,具有全部的细节真实,心理真实,以及时代真实,平常的人与事才形成最精妙的描写.

《小精灵》一文,充分展示了曹乃谦对人物心理情态的描绘才能,令人赞叹不已.一个活泼捣蛋翻天覆地的可爱的小女孩,一个灵透里外、内心复杂的可怜的小女孩,在曹的笔下生动无比精彩绝伦而准确无误.而其中包含的情,又是另外一种.

《忏悔难言》,也是一篇写情的文字,却可以称作是一种“弄情”.这是一篇很让我吃惊也让我奇怪的小说,一篇完全不同的小说.机心,罪孽,高级的阴谋和手段,狭窄的心胸,阴暗的心理,奇异的报复,巧妙的构思设计,柔滑如丝的描述,真实的细节,不真实的情节和故事.一篇有点洋化有点高级的小说,一篇紧紧扣住人的小说,一篇既让我喜欢读又不愿意认可的小说,脑中由此生出了“作家的复杂性”一语.

《孤独的记忆》是一篇散文,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文章写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次笔会,这种题材写的人不少,而有得如此生动有趣?让人如临其境,如此自然,却又如此独特?在薄冰的湖中打冰漂和划船的描写堪称美妙.看曹乃谦的描写,能想到大多数写作者的描写都是雷同的,他们看到别人写过的情景,就有了灵感了,就会模仿一番了,而面对新鲜的事物,脑子就没感觉了.

且看曹乃谦面对新颖的景物和人物,写得是多么从容而精彩.他还不无矫情地写了自己在笔会上的孤独,却借机描摹了一些文人,这些看不起或嘲笑曹乃谦这个新作者的文人们,该在此好好端详一下自己的形象.最好笑的,是曹在喝了许多酒后,为了证明自己具备成为大作家的条件即自己也有很强的性意识,而追赶着要摸一位女作者的背.我觉得他这也有故意搞笑的味道,但他却显得一本正经.所以这篇文章也有半真半假亦真亦假的味道,这就更有意思了.曹乃谦随意的描述会有如此的妙味,这其实是真正显示作家水平和风貌的地方.

使曹乃谦获得盛誉的,是他的“温家窑风景”系列,总的题目又叫《在黑夜想你没办法》,台湾出版,马悦然又翻译成瑞典文,等等.所以文坛及国外对他作品的价值认定,主要依据的是这本书,我上面提到的作品都不包括在其内.我的感觉,“温家窑”系列,因语言的粗粝,用笔的简约,显出一种瘦骨嶙峋,轮廓峥嵘的气象,仅此就是大手笔.而王安忆说他的小说是“精致却天衣无缝”,真名家究竟是别具只眼.貌似粗粝,实则精细无比,又包含了柔软的心.这一组最有名的作品,我在此不细谈.

前面提到的曹乃谦的小说,与“温家窑”相比,语言明显地松软柔和了,少了棱角,多了线条,有时几乎是柔滑如丝,情调则更自然丰盈.我赞成作家有自由的情性,自然的变化,不必特意追求或坚持什么风格,总之,前后都是好作品,各有各的好看.

在本文的开篇,我谈到过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先生对曹乃谦作品有高度的评价,就此我想谈一点看法.首先这早已成为文学界的一个话题,一位文友说,外国人哪有中国人更了解和更懂得中国文学?马悦然那么大年纪了,对中国的当代文学,他能读多少?据我所知,持这样观点的绝不止他一个人.我是这样想,能够超越不同国度、不同的文化心理和文学认同,而打动异国的文人,这不是证明了真正的文学的力量吗?换句话说,能够经得起文化的过滤,而仍然留存动人内容的不是真正的好东西吗?谁能能对自己的作品有这个自信?而马悦然,一个老人,一个在自己国家的文化中浸润已深的老人,要打动这样一个人,是不是比打动一个中国人更困难呢?

那么,是我们民族不同的东西引起他们的兴趣,还是共同的人性内容得到了认同?我认为是后者.一个做文化研究的学者的兴趣会是前者,而一个作家的认同会是后者.我感到,有一个东西一直在起作用.早在电影《红高粱》放映时,国人就开始了一种说法,说是我们的一些作品是靠取媚外国人的而获奖的,以什么取媚呢?是以我们的落后和缺点.开始我觉得这种说法至少在知识界不会有市场,但后来发现我错了.我至今也很费解,这种认识怎么会有这么广的人群,而且这么持久?很明显,这种认识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外国人看到我们的落后和缺点就会高兴,而我们讨好他们的方法就是展示我们的不好.这怎么说呢?我无法不承认,这是我们在以己度人,一种根深蒂固的东西.我希望在今天,曹乃谦的作品,比如他的“温家窑系列”,已经可以脱离这种责难.

马悦然给曹乃谦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一书作序,序的题目是《一个真正的乡巴佬》,这是马悦然的感觉,而我没有这样的感觉,也不这样理解.曹乃谦七个月大的时候就离开了原籍,他的农民身份就只是这七个月,之后他就成了市民,中国山西省第二大城市大同市的市民,成年以后,他是文工团演奏员、工人、国家干部等.他不过是有时候回乡或下乡,但即使在乡下待得很久,只要他不是农民身份,就不会有真正的农民心理,这一点至关重要.他对乡土语言和文化的兴趣,对乡村人群的关注,并浸润其中,也并不能使他成为乡巴佬.而他的不修边幅、落拓不羁,粗言犷语,也只能看作是城市文人的某一种形态.他是一个有情性的真实的文人,是一个爱好广泛并多才多艺的城市文人,他歌唱得好,箫吹得好,围棋下得好,书法也很好.

我想说的是,一个真正的乡巴佬是写不出乡巴佬的,要写好乡巴佬,至多只能做个半吊子乡巴佬,同时还得是整个的一个真文人,这后一点永远是最重要的.文人可以写出自己,而乡巴佬却写不出自己.

责任编辑 梁学敏

该文点评:该文是适合曹乃谦和文本和语言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关于文本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文本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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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品析小说语言,提升鉴赏能力 沈 凡(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启明中学,江苏 淮安 223005)【摘 要】小说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小说教学也是初中语文教学的重点内容,但是初中学生由于认知和理解能力有限,对小说中蕴含的丰富内涵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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