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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职称论文 原创主题:审计论文 发表时间: 2024-04-20

政府购买审计服务,本文是审计类有关在职开题报告范文和审计和政府和研究类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一、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政府审计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刘家义,2012),肩负着捍卫国家利益、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的重要责任,对推动法治、实现国家的善治良治意义重大.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政府审计的方向,审计全覆盖是这一时期党和国家赋予审计机关的重大使命,也是政府审计服务好国家治理的必由之路.

审计全覆盖由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上提出,随后,时任审计长刘家义对审计全覆盖进行了深入解读,提出新时期审计工作的重要思路是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然而尽管国家对审计机关提出了审计全覆盖的目标,现阶段我国的政府审计工作,远远没有达到全覆盖的要求,政府审计正面临着审计任务量巨大与审计人员不足的尖锐矛盾.

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即政府审计业务外包,是指政府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工作的需求,将自身履职所需的审计服务事项,以合同或者合约等方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审计机构,社会审计机构按照要求提供政府所需的审计服务,审计机关依照事先的约定,向社会审计机构支付相应报酬的一种行为(徐向真,2014j.

政府审计的这种行为在近年才崭露头角,但政府部门对其他公共服务的购买,已有数十年的经验.Did( 1992)提出,政府负责公共服务的提供,但不一定是亲自生产,可以形成竞争机制由社会组织和企业进行生产,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这为政府购买审计服务提供了借鉴,更准确地说,政府购买审计服务也被包括在内.这是由于公共服务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而政府审计工作同样具备这两个特征,属于公共服务的分支.审计机关通过审计工作,可以向公众提供政府、公共部门开展经济活动的效率,以及领导干部履职效果等情况.这一知情权人人都享有,且一人的享有不会影响其他人,体现的正是公共服务的基本特征.

上述定义从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方式等角度,对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主体,即购买合同中审计服务的委托方.广义看,凡是利用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政府部门,都应该纳入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主体,表现为各级政府部门借助社会审计服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狭义看,政府审计工作属于政府审计人员的履职事项,因而狭义上的购买审计服务主体仅限于政府审计,从审计署到各省市的厅、局级审计机关都囊括在内.为了使分析更有针对性,本文的研究也仅限于以政府审计为购买主体的审计服务购买行为.

二、我国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现状分析

(一)购买内容分析

工程审计成为政府审计购买的热点.通过收集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中标公告,以审计为搜索条件,以审计机关为采购人,各地审计机关在2016年全年的政府采购数据,共计508条,其中货物商品的采购量为282条,占比55.51%,剩余226条为审计服务,占比44.49%见图(1).对购买的审计服务进行区分可以发现,现阶段地方政府审计机关购买的社会审计服务,可以归纳为工程审计、咨询评估服务、财务审计、年度采购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五大类.其中工程审计包括与工程相关的预算执行、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以及投资项目审计等诸多内容,这类购买占比最高,达到73.51%,部分购买方仅购买其中一项审计服务,部分则涉及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咨询评估服务包括对土地等资产的评估测绘服务等,占比11.26%.其次是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分别占比7.36%和2.6%.另外将公告中并未给出具体采购名目的公告归入年度购买类别,占比5.19%.总体看,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时,倾向于将工程审计以及咨询评估服务外包给社会机构,可能是这部分审计项目总量较大而社会审计机构有精力、能力胜任这部分任务;而传统的审计项目,如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鉴于审计要求高、属于审计机关的基本任务等原因,外包的比例较小.

购买审计机构库呈常态化趋势.在收集的地方审计购买服务公告中,用于审计实时审计需求的购买项目数仅有53条,占23.45%,而构建审计机构库的数量则达到76.55%.在实际采购过程中,时常会出现因投标人过少而流标的情况,各地审计机关在一类审计项目开始前,就吸引有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进入备选库,或者构建两到三年内的机构备选库,实施准备,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审计机关的外包需求,避免流标情况的出现.从实施购买与构建备选库的数量对比来看,构建备选库受到地方审计机关的重视,且呈现常态化趋势.

(二)购买数量分析

地区审计服务购买需求差别显著.图(2)是各省份地方审计机关在2016年向社会力量购买审计服务的情况,可以发现,各地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服务的实际需求存在明显差异,部分省份购买数量接近40条,部分地区则没有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总体看仍有接近2/3的省份审计机关,将部分审计项目交由社会审计机构执行.造成以上差异的原因有:一是各地审计机关在年度计划安排方面不同,对社会审计服务的客观需求也有所不同;二是各地审计机关拥有的审计资源不同,实现审计全覆盖目标的能力与程度不同;三是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相关的制度文件,对实际购买行为具有重要指导与约束意义,但各地在这类制度文件的颁布推行方面,难免存在进度差异,导致实际购买数量存在差异.

行政区划间购买差异明显.审计机关在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时,除了存在省际差异外,行政区划对这类购买行为的影响同样值得探究.为方便汇总,将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省一级,相关审计厅(局)属于省级审计机关;省、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自治州作为地级;地级市、自治州下辖的县、区、乡、镇等统一归为县级及以下.在图(3)中,从收集的公告数量总数看,县级及以下一级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服务的购买数量最多,力度最大,是地级审计机关购买数量的3倍.但这一结果仅考虑了各行政区划的购买总数,以此分析行政区划的影响难免有些片面,还应该将我国各行政区划内的审计机关数量考虑在内.,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共有省级区划32个(分析未将港、澳、台纳入)、地级区划334个、县级区划2850个.以此为基础,计算2016年各区划内单位审计机关的购买数量,可以发现,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比重分别是6.25%、16.77%和5.89%,在2016年,每个地级审计机关购买的审计服务数量占16.77%,而每个省级和县级审计机关购买的审计服务数量分别是6.25%和5.89%,可以发现,地级审计机关的购买力度最大且远超过其他两级区划审计机关.从这一角度讲,部分县级审计机关的购买力度很小,有的甚至不购买.适当运用社会审计力量缓解审计压力、实现审计全覆盖这一做法在基层审计机关还有待推广.

购买分析.招标公告力度尚需规范.在审计机关购买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服务是关键因素,可能会影响审计项目进程、质量等多个方面.在收集的2016年购买数据中,中标文件给出的购买金额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具体数额,主要存在于财务审计以及非机构库项目中;二是中标费率,主要存在于工程审计项目中;三是没有购买金额,主要存在于构建机构库项目中.但在构建机构库173个购买项目中,仍有23个项目给出了购买费率或者购买金额,公告内容完整且规范;在非构建机构库的实时购买项目中,有接近1/3的项目没有给出购买金额或者中标费率.这正是政府购买项目中需要注意规范的地方,倡导打造政府购买的“阳光工程”,就要在规范购买、购买流程方面做工作.

三、外国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经验与启示

(一)美国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经验

美国审计署( GAO)向社会力量购买审计服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聘请社会审计人员参与政府常规审计项目.最近三十年,美国审计署的派出机构、员工数量急剧减少.通过撤销或合并,派出机构由1984年的46家降低到2015年的11家;员工数量从1981年的5182名减少到2015年的3055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审计业务涉及的领域更加宽广,业务内容也更加复杂,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政府审计人员带来一定审计压力.因而在执行环境审计等绩效审计业务时,美国审计署会聘请社会审计人员、审计咨询公司等参与到审计项目中,以满足项目对特殊技能人才的需求,确保审计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聘请社会审计组织参与政府审计同业复核.美国审计署有一项保证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独特制度,即借鉴民间审计经验,并运用注册会计师力量的同业互查制度.美国《政府审计准则》规定,每个按照GAGAS(公认政府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或鉴证业务的审计组织,应当建立适当的内部质量控制系统,并接受外部同业复核.这类审计模式主要针对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业务,是对政府审计内容的“二次审计”.除了抽查审计机关已经完成的项目内容,还需要对审计机关内部审计质量做出调查和客观评价.这项审计工作日常在审计机关内部开展,但每三年需要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并出具详细审计报告.

除此之外,美国政府非常注重对政府购买的监管.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将购买的公共服务的内容公之于众,并明确说明评判的标准、程序等内容,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严格把关;而对于参与政府购买活动的供应商,则极少设置资质审查,扩大潜在供应商范围,保障供应商之间的平等权,宽严相济,做好政府购买工作.

(二)澳大利亚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经验

澳大利亚政府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服务的购买与利用源于上世纪80年代.时值执政人霍克和基廷发起了澳大利亚政府的微观经济改革,建议政府将其非核心业务,通过竞争方式交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执行,以此推动政府在核心职能与任务上的关注和效率.这种将政府公共服务交由私人部门执行的方式,正是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审计服务的雏形.当时绩效审计的发展正步入正轨,英国和加拿大对绩效审计的资源投入达到50%,美国投入则更多,而澳大利亚本身的资源投入仅占10%左右,以此投入完成收吏金额在1000澳元以上的项目审计,至少需要40年.对澳大利亚审计机关形成了极大的审计压力.随后*审计长提交了审计资源与业务量不相匹配,并须对此进行改革的报告,澳大利亚审计署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逐渐拉开序幕,双方相互借鉴审计技术与经验,以此缓解审计机关的工作压力.

首先,具体外包的业务内容上,澳大利亚审计署选择将财务审计以及遵循CAC法案的联邦机构和公司的相关审计项目,外包给私人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咨询公司,主要是这部分审计业务具有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且属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审范围,事务所有一定的审计优势.其次,在具体的外包模式上,可以选择将某一项目整体外包的方式,也可以选择聘用合作专家的方式进入政府审计项目组.这两种审计外包模式在澳大利亚的审计外包中都有采用,对单位、公司的财务报表类审计项目多采用整体外包的方式,而灵活性较强的绩效审计则主要采用聘用咨询专家的方式.最后在外包强度方面,澳大利亚审计署与私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广泛且愈发稳定.在2012-2013财年,澳大利亚审计署开展了261项财务报表审计,其中有169项外包给了私人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执行,数量达到财务审计总数的一半以上.2015-2016财年,在已有三项活跃合作合同、支出数额达到27.2万美元的基础上,澳大利亚审计署与社会审计机构又签订了21项新的咨询合同,涉及实际支出数额达到67.9万美元.可见澳大利亚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机构合作密切.

四、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完善的政策建议

(一)增强购买公开透明度

美国政府对政府购买的监管工作非常重视且颇有成效.政府部门必须将购买内容、购买流程及评判标准等内容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我国审计机关的购买活动虽也在网站公开,但公开力度尚需加大.大部分审计机关仅在政府购买网站上,公开其购买审计服务的需求,这部分信息的受益者极有可能局限在社会审计机构之间,其他希望获取此类信息的社会公众、审计机关则可能错失信息.基于双重受托责任的理念,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告审计事项是一项责任而非权利;相应地,社会公众了解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具有主动选择权而菲被动接收权.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属于审计工作的支持性工作,因而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及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确保普通公众也能履行其监督职能.首先,审计机关应该丰富现有公开媒介,既可以借助网站、政府网站等传统媒介进行审计公开,又可以发挥自媒体的作用,借助微博、微信等多类平台,增强购买信息的透明度;其次,审计机关应该保证购买服务流程的公平公开,对购买的数量、要求、、程序以及最终购买结果等信息作出详细说明,使得服务供应商既受到购买方的资质审查,又接受社会公众对供应商资质的监督,规避寻租风险;最后,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也应该及时、完整地公开,使得整个项目购买过程能够为公众所知悉,保证购买服务的公平公正及公开.

(二)丰富购买内容

在审计服务购买的内容方面,考虑到社会审计机构的业务水平和熟练度等内容,美国和澳大利亚审计机关的采购热点,多定位于财务审计和少量的绩效审计.而我国的政府购买热点是工程审计类业务,常选择整体外包给咨询机构等单位.实际上,购买内容的确定,应该是审计机关购买需求的现实反映,与审计资源相匹配.划分审计机关的购买内容时,应该综合考虑两方面的内客:一是审计机关针对某项业务购买审计服务的可能性,二是社会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可能性.首先在审计机关购买服务可能性方面,审计机关应该对其业务内容进行细致区分.根据相关保密规定,对可以外包的工程审计、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等内容予以外包,同时注意签订保密协议,防范保密风险;而对于专项资金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等业务则较少外包.其次,在社会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可能性方面,审计机关应该考虑社会审计机构的能力,可以将企业财务审计等为社会审计机构所熟悉的业务予以外包,缓解审计机关的人员压力;同时也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环境审计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为审计业务操作及鉴定结果提出建设性意见,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三)优选购买方式

澳大利亚审计署通常将财务审计项目整体外包给社会审计机关,而将绩效审计等核心业务外包时,选择购买专业人员服务的方式.我国审计机关购买审计服务时,也多选择将项目整体外包的方式,审计机关在外包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并承担最终的审计责任.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审计署的做法,将工程审计、企业审计等社会审计机构较为擅长的业务整体外包,或者邀请社会审计机构的部分人员参与到审计项目中,缓觯审计机关人力资源不足的状况;而对于环境审计等专业性较强的审计业务,可以选择聘用专家进入审计组,或者借鉴专家审计建议的方式保证审计业务顺利开展.既能够弥补审计人员理论知识欠缺造成的现实困境,又能够在政府审计人员的实时参与和主导下有效控制项目进程,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但此类购买方式在我国应用不多,值得深入探索.参考文献[1]刘家义.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中国社会科学,2012

( 06):60-72+206.[2]杨宇婷.实现审计全覆盖不断创新和完善审计制度Ⅱ]. 审计月刊,2016( 02):12-14.[3]郑石桥.交易成本、审计主题和政府审计业务外包[I]. 会计之友,2015( 07):130-136.

编辑:彭秋龙

归纳总结:上文是关于审计和政府和研究方面的审计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审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参考文献:

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治理机制 一、引言近年来,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新方式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的供给中, 政府与市场和社会中的多方主体对社会事务进行合作治理, 发展壮大了社会参与力量 同时政府和社会力量根据专业分工, 分担不同的任.

2、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中的行动主体和利益诉求 摘 要我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 经过二十多年的试点探索,这一制度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成为各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政府与社会组.

3、 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效果评价与改善 摘 要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系统已经成为解决老龄化社会消极影响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养老服务系统实施的过程中,其积极效果十分明显,但也有消极效果,其中比较明显的是养老服务形式化、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偏低、乡镇医疗.

4、 治理理论视角下公民参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摘要随着治理理念的不断深化和发展,我国政府将公民参与引入到政府购买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然而政府也面临着如何提高公民参与的有效度和参与度的问题 以参与保障为基础,结合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参与形式、参与程度.

5、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政策 摘要我国已经建立起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政策体系,但是对于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政策规定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面临着不符合承接主体资质要求,缺少吸引和统筹社会资源能力,政社不分、内部治.

6、 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实践探析 苗美娟摘 要 文章论述无锡新区图书馆、北京东城区皮卡书屋和东城区第一图书馆东总布分馆的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实践,并分析政府购买图书馆公共服务的特点和意义,并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 政府购买 图书馆 公.